【48812】招行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事务关键解读
一、名词解释: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事务是指自然人(授信请求人)以其名下的自有住宅作最高额典当向我行请求循环授信额度,在不超越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被授信人可向我行屡次请求具有清晰
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事务是指自然人(授信请求人)以其名下的自有住宅作额典当向我行请求循环授信额度,在不超越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被授信人可向我行屡次请求具有清晰消费用处的个人借款,循环运用的事务。
可用额度:指住宅循环授信额度项下可用于发放借款的额度,可用额度等于住宅循环授信额度与额度项下已发放借款余额之差。
额典当:额典当是指经典当人与典当权人签署协议,在债务额极限内,以典当物对一定时间内接连产生的债务作担保。
协作的一手楼、二手楼均可,我行或他行个人住宅借款可转为住宅循环授信,已还清借款或一次付款的自有住宅也可处理住宅循环授信事务。
房产条件:只能是普通商品住宅或自住别墅,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用房不得作为个人住宅循环授信事务的典当房产。
经办行与授信请求人签定《招商银行个人循环授信协议》和《招商银行个人循环授信额典当合同》。
以所购期房典当处理循环授信的,在期房典当转为现房额典当后,方可发放授信项下第二笔借款。
有必要用于个人消费用处,不得发放无指定用处借款,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出资授信项下非住宅借款的还款方法只能选用等额还款、等额本金、等额递加和等额递减还款法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