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循环油取代走私柴油流失巨额税收 打击面临“无法可依”
每吨仅税收环节至少流失1500元,单位含硫量超出国家标准1700倍,已形成完整产业链且利润最高可达50%……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近期在广西、福建等沿海地区采访了解到,在严打走私柴油高压态势下,享受关税优惠政策大量进口的轻质循环油,在调和加工后形成非标柴油,以低价迅速挤占市场,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造成巨额税收流失,用油车辆成为“移动的污染源”。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当前治理轻质循环油乱象仍面临“无法可依”困境,建议完善法律和法规,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防城港汇通油库外,近200米长的道路两侧停满了大型油罐车等待装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王成摄
国家对走私成品油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自2019年以来,沿海一些社会经营商,利用零关税进口的轻质循环油加工调和非标油大量流入市场。
据介绍,轻质循环油是原油生产的一种中间循环物料,与航空煤油简单调和后即形成非标柴油,成本低廉、工艺简单。轻质循环油大量从东盟成员国、韩国等地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甚至零关税。
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围绕此类非法油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贸易商进口再销售给调油商——调油商调和成油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分销到建筑施工工地、厂矿企业或“自流黑”(即自设罐、流动加油车和黑油点)——“自流黑”再向终端车辆零售。
地处港区的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是广西防城港一家大型油品仓储企业,大量轻质循环油入境进港后被运往该企业的油库。
傍晚时分,记者在厂区外看到,道路两旁停满了四五十辆油罐车,从车牌来看,这些车辆来自广西、河南、四川、贵州等10多个省份。在厂区外的办事窗口,10多位油罐车司机围拢在一起,争相报告运输油品的情况,工作人员在“槽车进出库登记表”上快速登记着订单信息。
汇通油库“轻循”出库登记表,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全国各地油罐车的订单信息。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王成摄
记者从“循环油”运输登记表中随机选取两辆油罐车,使用交通部门GPS系统查询其行驶轨迹发现,这两辆车分别在南宁市三津小学附近和南宁市高斯特油库卸油。
业内人士称,这两处都是轻质循环油调和点,非标油再从这里运往社会加油站、建筑施工工地或直接销售给终端车辆。
“以前‘走私油’,现在‘循环油’。”中石化广西石油公司经营管理部工作人员李敏隆和记者说,“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市场非法油消费约200万吨,包括海上走私成品油以及陆上加工的非法油,其中约100万吨是由轻质循环油调和而成的柴油。”
记者近日深入广西钦州、防城港、玉林等地采访时看到,在港区附近及干线道路两侧停泊着不少“黑油车”,这些油车多是由淘汰的五菱车、厢式货车等改装后内置油罐,随时给往来的大货车、大卡车提供柴油加油服务。
记者在一个名为“标吨时代物流信息群”的微信群里看到,不时有人以暗语发送供货信息,如“防城港北部湾大道,我们加水点是在下水哥加水点回头150米”等等。
在汇通油库外等候的江西牌照油罐车司机施某说:“以前都运输走私油,这两年打得太厉害,司机抓起来也会判刑。现在循环油生意非常好,从广西、广东沿海油库运到云南,拉到工地或私人加油站整车卸油,我们只负责运输,其他事情老板搞定。”
记者调查发现,轻质循环油非标油以低价挤占市场,批发、销售环节利润巨大,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同时,此类油品品质达不到国六规定要求,一些指标严重“爆表”,成为“移动的污染源”。
业内人士分析,以2020年7月为例,进口商进口轻质循环油价格约为每吨3100元,非标油市场批发价约为每吨3650元,零售价格约为每吨3750元,而同期合规经营企业的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约为每吨5350元和6400元,差价分别高达1500元和2650元。一些“黑油点”销售轻质循环油非标油的价格,最高达每吨近4700元,整个产业链利润最高可达约50%。
记者采访发现,一吨成品柴油在炼化环节征消费税约1400元,销售环节征增值税约130元,还要缴纳其他税种,即使考虑部分非标油在销售环节已缴税,平均每吨流入市场的非标油在税收环节至少流失1500元。
“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售价低、利润空间巨大,可以说赚的就是税钱。”李敏隆说,“按照广西市场每年约100万吨轻质循环油非标油的流通量,相当于偷逃了十几亿元的税收。”
记者采访发现,以轻质循环油调和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乱象在广西、福建、浙江等多地都会存在,各地多次进行专项打击。
“从2019年起,对加油站购进油品不按规定入账、隐瞒出售的收益、不按照实际申报等涉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启动专项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一级主任科员梁文基说,“2019年对842个民营加油站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209个存在偷逃税问题,2020年增加了对运输和仓储企业的检查,又发现109个,累计查补税款1.6亿元。”
此外,以轻质循环油加工而成的非标油,经脱硫加氢后,其品质绝大部分达不到国标要求,不少车辆成为移动的大气污染源。
“按照现行国六标准,每千克柴油含硫量不超过10mg,但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单位含硫量往往严重超标,大部分超过1000mg,不少达到5000mg,执法人员查到最高的达到17000mg,比标准高出约1700倍。”李敏隆说。
广西钦州自贸区打击非标油的战果,其中60%以上为轻质循环油调和油的作案车辆。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王成摄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目前石油成品油管理有关法规被废止,打击轻质循环油非标油面临“无法可依”困局,市场治理难度大。
2019年8月有关部门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并将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到地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7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也被废止。
多位一线公安民警反映,上述两个办法废止后,“有的调油商认为市场完全放开了”。
相关法律和法规缺失,还造成公检法机关在打击非标油过程中认定不同。广西钦州一名公安分局局长说,“办法废止后,2020年分局办理了两起非标油案件,但在以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院时,都因为证据链不充分,被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采访了解到,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油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可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入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级警长王军说,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以轻质循环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中,送第三方机构检验测试发现,极少有油品闪点低于60摄氏度,不法分子通过改进工艺提高闪点,逃避法律制裁。
违法成本低,降低了执法震慑作用。广西、福建多地办案民警表示,实际中通常适用非法经营罪打击非标油,案值达到5万元以上才予以入刑。
“执法时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单笔转账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下,频繁更换收账微信或支付宝账号或使用他人账号进行收款,案值金额小,构不成入刑条件。”广西一位办案民警坦言。
多位受访的基层执法人员建议,系统治理轻质循环油市场乱象,必须完善法律和法规,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成品油市场领域的法律空白,应加快出台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地市级人民政府也应尽快针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出台细则,明确实施部门、审批程序、监管举措等。
记者调查发现,除轻质循环油外,成品油市场还存在“化学试剂油”“导热油”“变压器油”等花样繁多的名目,他们与正规柴油成分及功能类似,通过不断变换品名打政策法规“擦边球”。执法人员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税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出台针对此类非法油品的管理办法。
除了形成打击合力,还应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记者正常采访了解到,目前广西等地仍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成品油打非、打私工作,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在机构改革后,建议明确以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为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非标油非法销售、运输及社会经营单位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科学评估轻质循环油进口税收政策,对于进口轻质循环油并非作为化工原料而实际用于流通领域销售的,需加大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力度。一经查实,应按照成品油标准补缴消费税,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