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并且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工作
针对近期雨水较多,空气中水分含量大,易引起档案潮湿、霉变、虫蛀等安全风险隐患,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及数字档案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周查和月查制度,对库房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库房是否有渗漏,防火、防盗、除湿机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有效,用电线路及电器是不是真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仔细查看库房温湿度是否达标。
二是继续强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档案库房管理和档案出入库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按时进行检查和温湿度的测记,将库房各项参考值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防止室藏档案生虫、受潮、霉变;认真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在档案利用过程中最好能够降低档案原件出库,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同时坚持做好档案数字备份工作,在做好档案实体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技术方法,落实习关于档案“保管好、利用好、记录好、留存好”的工作要求。
三是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定期举办档案安全知识培训班,普及消防等安全知识,讲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法、安全器材使用常识和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几点等,有效增强档案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四是健全档案安全工作常态化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巡查制度,按照上级关于档案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洪涝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和调整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进一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提升档案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责任感,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得到逐步加强和落实。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落实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万无一失。